政治和经济合作
对于众多瑞士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而言,欧洲市场比国内市场更加重要。在稳定的法律框架下,旨在放开市场的多项协议为瑞士进入欧洲共同市场创造了进乎平等的机会。这些协议使瑞士公司得以更好的开拓拥有近5亿消费者的巨大市场。随着这些双边协议扩展至新加入的欧盟成员国,瑞士也被获准进入东欧的成长性市场。
瑞士与欧盟之间的双边协议已经得到广泛的发展。1972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和1999年签订的《双边协议I》消除了市场准入的诸多障碍。《双边协议I》涵盖了贸易技术壁垒、公共采购、人员自由流动、农业、研究以及陆运和空运方面的多项协议。《双边协议II》是2004年第二轮谈判达成的内容更为广泛的第二套协议,包括了附加的有利经济条件以及其他政治领域的跨境合作等。下文将对上述最为重要的协议和它们的重大意义进行说明。












